總行設職能部門14個,其中前臺部門4個,分別為小微業務部(與鄉村振興一部合署辦公)、普惠業務部(與鄉村振興二部合署辦公)、特殊資產經營管理部、總行營業部;中臺部門6個,分別為授信管理部、風險管理部、合規管理部、財務會計部、網絡金融部、內部審計部;后臺部門4個,分別為董(監)事會辦公室、綜合辦公室(與團委辦公室、工會辦公室、安全保衛部、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合署辦公)、人力資源部(與黨委組織部、黨委辦公室、黨委宣傳部、黨委統戰部合署辦公)、紀委辦公室(與監察室合署辦公)。